关于征求《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年09月2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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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7〕94号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的各项工作,现面向学院各部门征求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的意见与建议。
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并于9月29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意见反馈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各一份统一报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附件:
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意见反馈表》
教务管理部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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