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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0年11月29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浙财院东教〔2010〕42号

各分院:

为进一步加强东方学院专业建设,提高我院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抓特色促成效,经研究决定,我院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特色专业建设立项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立项评审表》(附件1)中的指标进行评审,主要包括专业的社会需求、辐射面、专业布局及优势、对社会的贡献程度、专业的现有水平、建设方案、建设任务分解和落实及经费预算、专业建设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的水平、分院配套经费等九个方面的指标。教务管理部将组织院教学委员会通过评分、排序的方式,确定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专业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申报表”(附件2),由分院审核后填写推荐意见,于12月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十五份送至教务管理部。申报表可到“东方学院教务内网/下载中心/专业课程建设”中下载。

3.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立项5—8项,建设期为两年,建设经费每项3万,立项后分批下拨。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立项评审表

2、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申报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立项评审表

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