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
浙财大东教〔2016〕53号
各部门:
为切实保证专业教学质量,督促建设进度,提高专业建设效果,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新设本科专业建设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部门
| 招生时间
| 1
| 产品设计
| 人文与艺术分院
| 2013年
| 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人文与艺术分院
| 2013年
| 3
| 劳动关系
| 财税分院
| 2014年
|
二、检查方式
(一)专业自查
各专业总结设置本专业以来的建设情况,完成《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设本科专业评估信息表》(见附件)。
(二)学院检查
学院检查采取专业负责人汇报交流、专家组评审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各新设本科专业建设项目需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设本科专业评估信息表》,以及已有建设成效的相关支撑材料(材料均一式4份),于10月30日前报送教务管理部A103东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联系人:胡燕,87571292;应青苑,87571127。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设本科专业评估信息表》
教务管理部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