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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2〕43号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该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6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3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一)选题应紧紧抓住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大理论问题和前沿趋势,或者密切联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题目可自拟。

(二)项目鼓励研究面向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普遍、长期和宏观指导意义的问题。研究成果既要有较强的学术性,又要对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本次重大项目为课程考核改革专项项目。具体针对《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课程的考核改革。

(四)重点、一般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度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也可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优先支持以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试验项目。

(五)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资助对象侧重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者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经历和经验的人员,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重大、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主持院级重点科研课题的经历,具有组织重点项目研究与实施的经验与能力。研究项目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3.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备硕士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主持院级相关科研课题的经历,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经验与能力。研究项目成果有较高的应用价值,能够推出高质量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4.项目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并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

5.项目申请者协调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组成项目组并担任组长,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三、结项要求

1.本次重大项目的结项条件为:(1)建设题库不少于2000道题;以及(2)已录入考试平台并通过测试,能满足考试需求。

2.重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以及(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报告,以及相关实施成效材料。

3.一般项目的结项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报告,以及相关实施成效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已有在研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申报本年度教学改革项目;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项目立项且研究内容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2.无在研教学改革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与原主持项目主题相近,学院按项目改革内容给予一定的后续研究支持。

3.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总结、交流、推广改革的成功经验,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需进行经验分享,开展教学沙龙活动。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者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月13日前由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束军仙,87571289;马羚,87571336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度院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选题指南》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表》

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