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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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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院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1〕134号

各部门:

我院2021年第二批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共16项项目获准立项,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项(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2项),课堂教学改革项目4项(混合式教学探索与实践项目1项,应用与实践的课堂改革、创新项目3项),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4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2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

一、结题要求及项目经费

(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结题要求

(1)重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条件原则上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论文内容要与项目密切相关),或(2)公开出版专著或教材,专著作者(或教材主编)为项目主要成员;以及(3)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报告,以及相关实施成效材料。

(2)重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条件为:(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论文内容要与项目密切相关);以及(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报告,以及相关实施成效材料(如教学改革方案、调研报告、课程指导书、课程满意度调查报告、获奖、出版教材、专著、题库、案例集、实践项目集等)。

(3)一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论文内容要与项目密切相关);(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

2.项目经费

(1)重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10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2)重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6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3)一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1年,学院提供3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1.结题要求

所有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要求建立相关课程的题库,建设教学案例集或实践项目集,并在学院规定的网络平台上实施两轮及以上。项目成果要求有相关课程的题库,教学案例集或实践项目集,教学方案,撰写应用型教学案例及研究和实践实施情况报告(含课堂教学效果分析)。其他实体性成果材料等支撑材料,如发表的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课程内容体系、考核评价方式和机制等。

2.项目经费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10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

1.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论文内容要与项目密切相关);以及(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报告,以及相关实施成效材料。

(2)一般项目的结项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论文内容要与项目密切相关);(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实践应用报告,以及相关实施成效材料。

2.项目经费

(1)重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6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2)一般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1年,学院提供3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

1.结题要求

(1)重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原则上为:(1)在国家二级(含)以上的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论文内容要与项目密切相关),或(2)公开出版相关专著或教材,专著作者(或教材主编)为项目主要成员;以及(3)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

(2)重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论文内容要与项目密切相关);(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如教学改革方案、调研报告、课程指导书、课程满意度调查报告、获奖、出版教材、专著、题库、案例集、实践项目集等)。

(3)一般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以下之一:(1)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文章;(2)一篇高质量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以及实体性成果材料。

2.项目经费

(1)重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10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2)重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2年,学院提供6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3)一般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建设期1年,学院提供3000元经费资助项目研究。

二、注意事项

(一)所有项目立项后拨款经费50%,结题后拨余款。经费管理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执行。

(二)其他注意事项请查阅《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及注意事项》(请至教务内网“下载专区-课题成果栏”下载)。

联系人:束军仙,A103,电话:9211289。

附件:《2021年第二批院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管理部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