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1〕105号
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下半年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此次验收课题为2019年立项的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一、项目名单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名单如下:

此次验收的院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共14项,现建设期已满,均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题要求
1.注重应用与实践的课堂改革与创新类项目负责人要开展实践性教学,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课程建设和教学形式;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建设课程实践项目,尤其是综合性、应用性实践项目的设计,鼓励校企合作共建教学课件和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实验项目,开发真实项目为基础的教学案例;研究实施情景式、项目式、体验式等符合专业特色和学习规律的教学模式,使得课程教学目标高效达成;鼓励教师有效使用案例教学法,收集并整理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实践性较强的案例,形成课程教学的案例集并应用于课堂,在教学实践中及时完善与更新教学案例。
2.混合式教学探索与实践类项目负责人要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探索“互联网+教育”背景下,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混合式课堂教学改革,用好信息化、“互联网+”手段。鼓励教师进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充分合理运用“新形态教材”、“研讨式教室”等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结合教学方案,制定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计划,开展多形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教学互动,打造“线上线下”互动的混合式课堂教学模式(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时数一般要求占课程总学时的1/2以上)。引导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讨论问题、提出答案,着力培养学生的主动参与、独立思考、自主学习、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有效进行课堂测验、单元测验、平时作业,加强学生成绩过程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试题资源库(每个视频知识点应有配套的过关题库,每次线下专题教学活动应设计相应课堂测试题库)。题库内容要着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技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不同角度考核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加深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从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时长等方面进行考试综合改革,开展多样化的课程评价考核,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评价,实现过程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
3.所有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成果应突出实践性。原则上要求建立相关课程的题库,建设教学案例集或实践项目集,并在学院规定的网络平台上实施两轮及以上。项目成果要求有相关课程的题库,教学案例集或实践项目集,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撰写研究和实践实施情况报告(含课堂教学效果分析)。其他实体性成果材料及应用情况证明等支撑材料,如发表的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课程内容体系、考核评价方式和机制等。
4.所有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均要突出思政育人元素,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程环节。
三、结题程序
1.学院已对课堂教学项目的改革成效进行调查,包括开放项目课堂(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9日)供全院师生观摩,开放课堂期间,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项目的课堂改革实践和成效进行考核评分。对项目实践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实际应用情况等。
2.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并将《实践实施情况报告》(附件2,模板仅供参考)及相关课程的题库,教学案例集或实践项目集,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等材料一式2份,于11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教务管理部。
3.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结题验收采取会评形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与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名单以立项文件为准,请勿随意更换。如若需要更换,请提交相关书面说明。
联系人:束军仙,电话:87571289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申请书》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践实施情况报告》
教务管理部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