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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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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7〕36号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浙应联〔2017〕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

一、参赛对象

从事应用型专业建设和应用型课程开发工作的教师。

二、具体要求

1.案例内容需符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特点,把实际应用的真实案例进行优化设计后融入到课程的教学案例中,教学效果良好;

2.每个案例介绍限3000字,文字精炼,图文并茂,具体包括课程简介(与教学大纲相一致)、解决的问题(与教学目标相一致)、具体的措施、特色及成效等;

3.教学案例书写格式可参考附件1。

三、评审办法与奖励

经学院评比后,设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2个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参加“2017年浙江省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教学部门广泛宣传、动员,由各部门自行制定评比方案,每个应用型专业至少评选出一个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参加院级评比活动。各部门请于9月1日前将评比方案、参评案例、教学大纲、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525053@qq.com,9月10日前将参评案例、教学大纲(各一式两份)和评比方案、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4西)。

联系人:束军仙,87571289

附件:1.教学案例书写格式

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年应用型师资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17年7月1日

附件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