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学院2010年上半年教学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0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
浙财院教〔2010〕4号
各分院、部(室):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我院2010年上半年教学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课题结题按照课题立项时所签协议要求进行,课题负责人到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表格下载—课程成果类”处下载《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科研课题成果报告》,填写后将成果报告及有关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相关材料)一式4份交东方学院教务部(行政楼306)。课题成果已发表文章的需附上成果复印件,已在实践中运用并取得成效的需出示有关部门签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教务部将统一组织评审专家审核课题是否达到结题要求。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5月30日,对逾期仍未结题的课题,需向教务部提出推迟结题的申请。
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