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继续开展主题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12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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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2015〕12号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浙教高〔2014〕102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关于定期开展主题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4〕53号)文件要求,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各分院、中心结合各自教学工作开展了系列教学研讨活动,具体的总结材料展示可详见《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各分院、中心教学研讨活动材料展示》,链接为http://10.1.12.31/ReadNews.asp?NewsID=3458。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效地开展教研活动,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5年度工作要点》和《教务管理部2015年度工作要点及安排》,结合各分院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教学研讨活动主题和研讨计划。
2.各系、教研室、各类教学团队(专业建设与课程群建设项目)定期开展主题教学研讨活动,数量不少于3次。
3.教学研讨活动计划应覆盖到每位教师、每门课程。分院应对教学研讨活动的开展提出一定要求,并进行定期考核。在学期末组织总结交流,促进教师之间优质教学经验的分享。
4.档案管理
分院、中心在3月27日前将本学期教学研讨活动计划报于教务管理部,并告知全体教师。各教学团队应对每次教学研讨活动进行记录,定期上交所在分院。分院在学期末对本学期主题教学研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于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王秀,联系电话:87571123。
附件1:教学研讨活动计划表(仅供参考)
附件2:教学研讨活动记录表(仅供参考)
附件3:《关于定期开展主题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4〕53号)
教务管理部
2015年3月11日
附件1:教学研讨活动计划表
附件2:教学研讨活动记录表
附件3:《关于定期开展主题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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