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04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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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2015〕5号
各分院、中心:
为全面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及教师教学技能水平,鼓励教师积极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3月-4月在全院组织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观摩活动范围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特别鼓励承担2014-2015学年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参加。
二、教学观摩活动形式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形式为“说课”,即以模拟课堂教学形式为主,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向评委系统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涉及等。
三、教学观摩活动要求
1、3月,各分院(中心)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活动。4月,各分院(中心)以摸底考查、交流提升为目的,着重进行教学观摩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并为我院第五届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做好准备工作。
2、本次观摩活动应着重考查教师依东方学院学情设计教学的能力、教师授课教态、学生课堂参与度等方面。
3、各分院(中心)成立由3—5位专家组成的考评组,对所有观摩活动进行摸底性考评,以作为教学指导交流提升的参考。各分院(中心)可根据《评分参考依据》(附件1),结合专业教学特色制定参考标准。
4、各分院(中心)在3月15日前将观摩活动时间安排表报至教务管理部,我院将组织专家随机参加观摩部分教师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5、各分院(中心)应做好此次教学观摩过程材料(含照片、文字、视频等资料)的整理及总结工作。并于4月29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祝彩群,87571192。
附件: 评分参考依据
教务管理部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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