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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改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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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院级教学研究课题撤销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5〕78号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教〔2010〕46号)“因课题负责人等课题组成员的人为原因而导致课题成果无法达到合同所承诺的预期目标者,学院有权更换课题负责人,终止课题研究并要求返还经费。”的规定,我院经研究决定,对以下教学研究课题予以撤销立项并收回经费(名单附后)。

附件:撤销立项课题名单

编号

课题名称

级别

负责人

撤项原因

2010JK52

黄达版《金融学》若干理论缺陷及修正

院级一般

汪其昌

负责人调离东方学院

2012JK23

独立学院日语专业教材适用性研究

院级一般

陈彩飞

负责人辞职

2012JK43

人本主义视角下我院师资管理机制的研究

院级一般

应洁琼

负责人辞职

2013JK12

体验认知视阈下的大学英语教学研究

院级一般

孙崇飞

负责人辞职

教务管理部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