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院级教学研究课题撤销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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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2015〕78号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院东教〔2010〕46号)“因课题负责人等课题组成员的人为原因而导致课题成果无法达到合同所承诺的预期目标者,学院有权更换课题负责人,终止课题研究并要求返还经费。”的规定,我院经研究决定,对以下教学研究课题予以撤销立项并收回经费(名单附后)。
附件:撤销立项课题名单
编号
| 课题名称
| 级别
| 负责人
| 撤项原因
| 2010JK52
| 黄达版《金融学》若干理论缺陷及修正
| 院级一般
| 汪其昌
| 负责人调离东方学院
| 2012JK23
| 独立学院日语专业教材适用性研究
| 院级一般
| 陈彩飞
| 负责人辞职
| 2012JK43
| 人本主义视角下我院师资管理机制的研究
| 院级一般
| 应洁琼
| 负责人辞职
| 2013JK12
| 体验认知视阈下的大学英语教学研究
| 院级一般
| 孙崇飞
| 负责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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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部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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