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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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5〕149号
各部门:
学院拟于12月17日对2013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一、评审时间
2015年12月17日周四8:30(暂定)
二、评审地点
行政楼A314(暂定)
三、评审安排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负责人阐述
项目负责人递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需阐明(10分钟/位,按立项编号顺序):
(1)申请事项变更的原因;
(2)目前项目研究的进展、预期成果的完成情况、已取得成果的展示等;
(3)项目研究尚需完成的工作、研究计划。
2.评审办法
评审组投票是否同意延期(变更),同意超过50%者,学院同意其延期(变更)申请并公示,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安排
1.项目负责人答辩
按立项编号顺序答辩,15分钟/位。
2.评审办法
评审组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评价指标(试行)》进行评分。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程(试行)》 计算最终得分。学院公示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批。
请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使用PPT请12月16日16:00前报送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应青苑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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