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结果公示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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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6〕73号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6〕17号)文件要求,校赛组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工商管理分院获“优秀组织奖”,拟推荐校赛选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现进行公示。
序号
| 参赛类型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公司或项目名称
| 指导教师
| 分院
| 奖项
| 1
| 初创组
| 发呗
| 方哲捷
| 杭州发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叶颖蕊、黄晓燕 宣 刚、戴钰慧
| 财税分院
| 一等奖
| 2
| 创意组
| “试E盒”——基于3D体感交互的多功能网络虚拟服饰购物终端设备
| 陈 佳
| 试E盒
| 王跃梅
| 财税分院
| 一等奖
| 3
| 初创组
| 杭州赛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章 丽
| 杭州赛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崔艳明、叶城均
| 工商管理分院
| 二等奖
| 4
| 初创组
| 杭州谷奈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沈燕青
| 杭州谷奈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叶城均、崔艳明
| 法政分院
| 二等奖
| 5
| 创意组
| “小微帮”鞋类订单整合分流平台
| 徐婷婕
| 小微帮
| 林骁邦
| 工商管理分院
| 二等奖
| 6
| 创意组
| 安吉景轩茶文化生态园
| 罗玲玲
| 景轩
| 王晓玲、邱 风
| 信息分院
| 二等奖
| 7
| 创意组
| E校创APP
| 白延涛
| E校创
| 周家地、耿 海
| 信息分院
| 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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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26日
受理部门:教务管理部
如在公示期间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请于6月26日16: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鑫益;联系电话:0573-87571326,1816731601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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