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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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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结果公示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通〔2016〕73号

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6〕17号)文件要求,校赛组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工商管理分院获“优秀组织奖”,拟推荐校赛选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现进行公示。

序号

参赛类型

项目名称

负责人姓名

公司或项目名称

指导教师

分院

奖项

1

初创组

发呗

方哲捷

杭州发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叶颖蕊、黄晓燕 宣 刚、戴钰慧

财税分院

一等奖

2

创意组

“试E盒”——基于3D体感交互的多功能网络虚拟服饰购物终端设备

陈 佳

试E盒

王跃梅

财税分院

一等奖

3

初创组

杭州赛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章 丽

杭州赛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崔艳明、叶城均

工商管理分院

二等奖

4

初创组

杭州谷奈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沈燕青

杭州谷奈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叶城均、崔艳明

法政分院

二等奖

5

创意组

“小微帮”鞋类订单整合分流平台

徐婷婕

小微帮

林骁邦

工商管理分院

二等奖

6

创意组

安吉景轩茶文化生态园

罗玲玲

景轩

王晓玲、邱 风

信息分院

二等奖

7

创意组

E校创APP

白延涛

E校创

周家地、耿 海

信息分院

二等奖

公示时间: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26日

受理部门:教务管理部

如在公示期间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请于6月26日16: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鑫益;联系电话:0573-87571326,1816731601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