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上报2011级非经管类《综合专业实训》实施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4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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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 综合专业实训>的通知》(浙财大东技〔2013〕6号),信息分院、法政分院法学专业、人文与艺术分院、外国语分院结合分院专业特点自行组织《综合专业实训》教学,现2011级非经管类专业已顺利完成实训教学。请相关分院于2014年12月18日前填写“2011级非经管类《综合专业实训》实施情况表”(附件1),并送交至S3-302。
联系人:冯雨 电话:9211507
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2011级非经管类《综合专业实训》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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