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学院关于2008、2009级双专业导师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年06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
|
浙财院东教通[2011]44号
各双专业相关分院: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发挥导师在双专业学生培养中的作用,现将2008、2009级双专业导师工作安排如下,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于2011年6月8日—6月20日组织开展导师见面会,落实相关任务。
一、做好2008、2009级双专业综合导师选聘工作
为了倡导更多的专业教师参与到双专业学生的专业学习指导中,对于师资力量充足的分院,鼓励在三、四年级实行综合导师制,对学生实行阶段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全程一体化的专业指导,请各分院根据2008、2009级双专业学生班级情况,结合一专业的导师分配情况进行综合导师选聘工作,统筹安排导师指导学生人数。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名单报教务管理部。
二、做好2008、2009级双专业阶段实习考核工作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2008、2009级双专业学生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院东教通[2011] 号)2008、2009级双专业学生在2011年暑假进行不少于四周的阶段实习,请各双专业相关分院结合一专业的综合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统筹安排本分院的双专业阶段实习工作。各分院应在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对2008、2009级双专业学生阶段实习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教务管理部。
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2011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