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6〕45号)要求,各分院均已上报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现将工作计划公布(详见附件),以方便分院间学习交流。
教务管理部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金融与经贸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2:财税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3:工商管理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4:会计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5:信息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6:法政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7:外国语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附件8: 人文与艺术分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6年度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工作检查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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