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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届毕业生毕业学分和学位资格自查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21]116

各二级学院、2022届毕业生:

为确保毕业班学生能顺利毕业、获得学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要求,请各毕业班学生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学分制教学计划表和学业成绩表(二级学院统一到行政楼A111领取后发给学生)及通知附件,认真进行毕业学分和学位资格的自查,并完成好下一阶段的学习任务。

另核查后,请在成绩表右边的空白处写下自查情况,并签名确认,统一交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收齐后,于2021年10月22日前交回行政楼A111。

附件1:2022届毕业班各专业毕业学分条件

附件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列表

教务管理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