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1〕99号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17〕162号文件)的要求,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潘盈颖等36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9月26日—9月28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28日15:3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教务管理部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