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1﹞7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教务管理部于2021年7月26日至28日对2019级拟推荐转校本部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接到有关意见和反馈,经调查核实和资格审查,2019级财政学专业学生骆奕霖符合转校本部选拔对象条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增加推荐19财政1班骆奕霖转入校本部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7月30日至8月1日。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8月1日15: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2办公室)。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67378590
教务管理部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