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1〕71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选拔独立学院优秀二年级学生到校本部学习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办高教〔2006〕59号)的文件精神和《浙江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东方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办法》(浙财大〔2015〕8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教务管理部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学生符合转校本部申请条件,同意推荐,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1年7月26日—7月28日。
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7月28日15:0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2办公室)。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967378590
教务管理部
20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