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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智能财税(初级)全国第五次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22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通〔202011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相关学生

根据中联集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知,2020年智能财税(初级)全国第五次考试定于20201226日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与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为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全国统一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0201226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包括三个模块,分别为《智能财税社会共享初级代理实务》、《智能财税社会共享初级外包服务》、《智能财税社会共享初级企业管家》,每模块考试时长50分钟,三个模块连续考试,共计150分钟。

二、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设在东方学院2号实验楼201教室、205教室、207教室,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面的考场和座位安排有序上机考试。

三、人员安排

考:马雪英

考:姚莉、刘颖

考:杨勇(教务)

考务人员:裘力、乔子媛

技术支持:赵加荣

监考教师:刘央央、朱计、高伟华、尹天明、罗鹏拓

王文朋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双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届时不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将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考生不得将手机、PAD、笔记本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2.考生当天需准备健康码。由监考人员核验健康码、检测体温。

五、监考人员注意事项

1.监考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位。

2.监考人员负责核验考生健康码,检测考生体温。对于健康码非绿码、体温37.3两种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3.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生进入考场后,须认真核对考生的证件,并敦促和监督考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清点考生人数。

4.考场中如遇考生发热等紧急状况,需维持考场秩序,并立刻向考务办公室报告,由考务办公室会同疫情防控组进行处理。

教务管理部

财税学院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