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0〕113号
各部门、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17〕159号文件),对选修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院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对申请过选修课缓考的学生,在下一轮课程开课学期期末可以申请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已参加过补考、缺考、旷考、考试违纪者不得申请该选修课程补考。申请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选修课程补考申请表》(教务管理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选修课课程补考申请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凡申请补考者,须提供成绩单一份,打印方法为:教务系统——毕业生管理——毕业成绩总表——A4幅面成绩总表,打印历年课程成绩单,经由教学秘书审核后,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送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2,钱老师处,电话:0573-87571294)审批备案或者在线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选修课程补考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教务管理部备案,一份留存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一份考试前交至任课老师处。
2、申请过选修课缓考,需在本学期期末参加考试的同学,带上学生证到行政楼A102现场报名或者在线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3、若申请缓补考课程考核与本学期正考课程考试冲突,则延缓至下一轮该课程开课学期重新申请缓补考或者本学期正考课程申请缓考。
4、缓补考申请经教务管理部批准同意后生效,否则不予受理,并不得擅自参加考试。
本学期所开设全部课程已公布在教务管理部网站——教学安排——课程表中,相关学生先自行下载查阅有无相关可申请缓补考选修课程,符合条件者可于2020年12月28日(校历16周周一)之前按通知要求申请参加选修课缓补考,逾期不报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管理部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