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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方学院2006级学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浙财院东教通【2009】61号

各系、2006级各班:

2006级学生目前已经进入毕业准备工作阶段,为了使学生顺利完成在校学习的各项环节,按时毕业,现将2006级学生期末课程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为方便2006级学生实习、见习、就业,各系原则上严格按照课堂教学安排进行课程考核。同时,各系应严格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组织课程期末考核工作。

如确需提前考试的,在完成教学任务(规定课时)的前提下由任课教师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课程期末提前考试及其他方式考核申请表》(教务部网站表格下载栏可下载),课程所在系主管领导审批后,于11月13日之前报教务部备案。

对拟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须由任课教师于11月13日前填写《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东方教务部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交课程归属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备案。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在考试前向学生所在系办理申请缓考手续(因病须持有医院证明)。考试后提交的申请无效,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准而未参加考试的,作旷考处理,不得参加补考。未在教务系统注册和不在任课教师的授课名单内的的学生,均不能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者,任课教师对其课程不予评分、登记。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