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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缓补考的通知
时间:2010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浙财院东教通[2010]7号

各系、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学校必修课程一般由学校在每学期初组织,其他课程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修课程缓补考组织安排

(一)考试时间

必修课程的缓补考定于3月8日(校历第二周周一)至3月10日(校历第二周周三)进行:

上午:8:00--10:00,10:15--12:15; 下午:13:30--15:30。

其中《计算机基础》笔试时间段为16:00—17:00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携带身份证的考生,须有所在系开具的证明,证明表格可在东方学院—教务部—表格下载栏下载,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届时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考试时间与其他安排冲突,应事先向有关部门办理好请假手续准时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考生不得将手机、PDA、电脑笔记本、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若带入考场须在开考前关闭后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放在考试用课桌座位上或抽屉内均视为违纪

2.注“*”部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20分钟到指定试卷收发处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试卷收发处设在:文华校区行政楼304、下沙校区C楼107。

3.监考人员在考前须向学生重申考场纪律(特别要强调证件和手机问题),对考场进行清场,指定考生座位顺序,认真核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监考人员应不准其参加本场考试),敦促和监督考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包括关闭的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在指定位置,核对考试课程名称和学分,让考生签到并清点考生人数。待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认真填写试卷袋,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4.上学期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补考;但旷考、考试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重修不及格者,不予安排补考。上期按要求申请缓考且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本次缓考。缓补考安排表见附件,请学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所系教学助理联系。

5.艺术学院开设课程,《体育(1)》、《体育(3)》等课程,由开课部门安排落实随堂考,请缓补考的学生,自行与相关部门的任课老师联系。《计算机基础》上机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6.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规定》,对某些英语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其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推荐,学生所在系批准后,申请参加高一级别的大学英语免修考试,免修考试成绩达到75分者,可跳级,免修考试与缓补考同时进行。学生申请表由系汇总后,由各系统一于3月5日上午10:30前交校区所在教务部,逾期不予受理。

7.考试期间实行总监考、巡考、监考员三级监考制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成绩评定与报送

1.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要求,补考课程成绩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缓考成绩以考试成绩评定。

2.成绩单报送及录入要求:(1)成绩单报送及成绩录入流程如下:

(2)请各阅卷教师于3月19日(周五)前将缓补考成绩(一式两份)交东方学院教务部304办公室。

二、其他课程补考组织安排

对于此次未安排补考的其他课程,需参加补考的学生可在下一轮该课程开课学期选择参加补考,也可以选择放弃补考而直接参加课程重修。凡选择参加补考的学生不需参加课程的修读,直接参加期末考试或实验考核等,不缴纳重修学分学费。

附:

1、文华09-10-1缓补考安排表

2、下沙09-10-1缓补考安排表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10年3月3日

东方下沙09-10-1缓补考安排东方文华09-10-1缓补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