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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实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各分院、各班:

根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及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实际,我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教学安排如下:

一、教学主题

全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引方向。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集大成、新飞跃,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献,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跨入新时代的政治宣言。新时代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之后的新阶段。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当今世界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进入国际发展模式转化的关键时期,我国在其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引领作用。与此同时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进入关键时期。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基础上,深入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引导青年学生准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的国内国际形势,强化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坚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奋力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二、教学安排与考核

(一)理论课程考核: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在16级、17级学生中进行,共为4个学时。理论教学集中在本学期第13周至第16周进行,授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课。具体授课安排详见附件2。

考核方法灵活,可采用开卷考试、写论文、口试等多种形式,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课上需安排一次闭卷随堂考试做为平时成绩,随堂考随堂考试卷请各分院联络员到J5-517办公室领取,并于每次上课前发到各任课老师班级。

任课教师应将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和授课班级的学生成绩单上交到各分院联络人,由各分院联络人汇总并于1月20日前交至法政分院存档。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如需调课,必须按照学院教务管理制度要求,提前向法政分院申请相关手续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授课师资来源于东方学院形势与政策师资库;

(二)实践课程考核:实践教学在14级、15级学生中进行。由各分院自主安排。

1月20日前,请各分院由各分院联络人报送14级、15级学生实践考核结果和指导教师名单(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法政分院5教517办公室。

1月20日前,请各分院由各分院联络人报送16级、17级学生本学期理论成绩汇总表(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法政分院5教517办公室。

请相关部门和各分院,认真组织实施,各分院及时将上课安排通知给学生。

附件1:《形势与政策》成绩单打印方法.doc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安排.xls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调课申请表.doc

法政分院

教务管理部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