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日常教务类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日常教务类  >  正文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关于2015级本科学年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7〕67号

各分院、2015级各班学生:

现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2015级学生学年论文工作。学年论文工作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年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浙财院东〔2008〕49号)文件执行。

请各分院以《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为指导,结合本分院应用型专业(专业群)建设现状,制定2015级学年论文工作方案。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时间

学年论文安排在2017-2018学年,分院可根据专业要求制定具体安排。

二、工作要求

1.鼓励学生以社会调研报告、市场调查报告等作为学年论文的最终成果形式;同时,制定与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相符的学年论文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学年论文工作流程,明确学年论文文档归档要求。各分院应制定学年论文工作细则,明确各专业学年论文形式、文档规范、规格要求、工作流程和评价标准等,并向教务管理部报备。

2.做好学年论文选题、开题工作。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最终的学年论文选题及内容应侧重于实践。

3.鼓励选聘校外导师、“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作为学年论文指导教师。确保导师数量、质量与应用型专业建设目标相匹配,鼓励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学年论文。每位教师指导学年论文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人。教师指导工作量与教师指导能力相符。

4.学年论文管理制度、教学文件规范,全体师生知晓并执行认真,实施的记录文档齐全。

5.学年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分院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包括学年论文环节的成效和经验。

各分院应制定2015级学年论文工作方案,由教学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管理部备案。分院2015级学年论文工作方案封面详见附件。2015级学年论文成绩汇总表请于2018年6月10日前送交教务管理部。

学年论文相关材料(论文封面、成绩评阅单、论文撰写规范)请至教务内网“实践教学—学年论文”或“下载专区—论文实习类”栏目下查阅下载。学年论文成绩汇总表请至教务内网“下载专区-论文实习类”下载最新模板。

附件:学年论文工作方案封面.doc

教务管理部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