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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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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实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通知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各分院、12、13、14、15级各班: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5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和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教学安排如下:

一、教学主题

(一)理论教学专题题目: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2.全面理解外交战略布局;3、宣讲“一带一路”战略和建设重点。

(二)实践教学专题题目:1、围绕重大活动和热点难点加强思想教育和引导2、深化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趋势性变化;3、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主线及改革任务

二、教学安排与考核

(一)理论课程考核: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在14、15年级学生中进行,共为4个学时。理论教学集中在本学期第10周至第13周进行,具体各班授课时间详见附件2。

考核方法灵活,可采用开卷考试、写论文、口试等多种形式,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任课教师应在12月22日前将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和授课班级的学生成绩单上交到各分院联系人,由各分院联络人汇总给法政分院存档。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如需调课,必须按照学院教务管理制度要求,提前向法政分院申请相关手续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授课师资来源于东方学院形势与政策师资库;

(二)实践课程考核:实践教学在12、13级学生中进行。由各分院自主安排。

12月22日前,请各分院报送12、13级实践教学与考核方案和指导教师名单(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5教517办公室。

12月22日前,请各分院报送14级、15级学生成绩汇总表(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5教517办公室。

请相关部门和各分院,认真组织实施,各分院及时将上课安排通知给学生。

法政分院

教务管理部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1:《形势与政策》成绩单打印方法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形势政策》课程安排

附件3: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调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