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双专业(辅修专业)缴费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0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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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东教通〔2017〕28号
各分院、双专业(辅修专业)各班学生:
现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双专业(辅修专业)课程修读学分学费缴纳工作。
一、缴费标准
1.双专业(辅修专业)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
2.免修学分免缴学费,最高免修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总学分的30%。
二、核对情况
本学期各双专业(辅修专业)学生修读学分与应缴学费经教务管理部统计后,由双专业(辅修专业)所在分院安排学生进行确认,修读学分与应缴学费均已核对无误。
三、缴费流程
1.请双专业(辅修专业)学生本人于4月19日前至计划财务部(行政楼一楼A111财务报销大厅)领取“中国银行单位存款凭条”,于4月26日前执此凭条至中国银行办理学费缴存,或转账至凭条所示账户进行缴费。该凭条为缴费唯一凭证,请学生妥善保管。
2.学费缴存完毕后,请学生本人于4月26日前将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需签有学生班级学号姓名,并显示转账账户人姓名)交至双专业(辅修专业)所在分院;分院核对汇总后,于4月27日交至教务管理部A103东办公室。
3.教务管理部与计划财务部核对缴费无误后,办理双专业(辅修专业)学生本学期注册手续。逾期未缴费注册的学生,视同放弃修读。
四、联系方式
金融学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号教学楼511室,刘老师0573-87571319;
会计学双专业(辅修专业):四号教学楼506室,谢老师0573-87571199;
金融信息管理双专业(辅修专业):二号实验楼504室,王老师0573-87571203。
教务管理部
计划财务部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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