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8〕27号
金融与经贸分院:
我院于2018年开始拟招收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学生,现将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依据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修订2017级本科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以下简称《总则》)要求,制定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
二、基本安排
根据《总则》要求,以2017级专升本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文字说明-电子商务(专升本)专业,见附件1-1]和学分制教学计划表(附件1-2)为格式模板进行制定。
三、制定要求
1.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总体培养要求,专升本相关专业注重培养具有扎实、必要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优化课程体系,开设专业综合性、应用性强的课程,强化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综合职业素质培养。
2.制订新增课程教学大纲
为切实做到整合课程资源,重构课程体系,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培养方案在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和上报时,要求同时上报新增课程相关教学大纲及教学大纲汇总表。
3.制订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
原则上要求提前一个学期完成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的制订工作,并上报2018级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供学生选课修读时参考。
4.学制
专科起点本科基本学制2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弹性学习年限为2-3年。
5.教学基本结构与学分分配
(1)最低毕业总学分
专升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一般为80学分。
(2)教学结构与学分分配:

6.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必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环节)的学分和所需选修课程的学分,并取得毕业总学分和德、体合格,方能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报送要求如下:
1.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学分制培养方案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培养方案纸质版首页均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2.新增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
3.**部门新增课程教学大纲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4.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电子版);
5.**部门**学期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6.《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附件2-1)(由专业指导委员会出具专家论证意见)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7.《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审批表》(附件2-2)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请将金融学(专升本)培养方案纸质材料及各种相关表格(纸质、电子)报送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东办公室。
联系人:胡燕,电话87571292;E-mail:715728854@qq.com。
附件:制订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学分制培养方案相关附件
教务管理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