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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31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1827

金融与经贸分院:

我院于2018年开始拟招收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学生,现将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依据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修订2017级本科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以下简称《总则》)要求,制定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

二、基本安排

根据《总则》要求,以2017级专升本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文字说明-电子商务(专升本)专业,见附件1-1]和学分制教学计划表(附件1-2)为格式模板进行制定。

三、制定要求

1.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总体培养要求,专升本相关专业注重培养具有扎实、必要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以能力培养为重点,优化课程体系,开设专业综合性、应用性强的课程,强化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综合职业素质培养。

2.制订新增课程教学大纲

为切实做到整合课程资源,重构课程体系,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培养方案在专业培养方案论证和上报时,要求同时上报新增课程相关教学大纲及教学大纲汇总表。

3.制订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

原则上要求提前一个学期完成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的制订工作,并上报2018级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供学生选课修读时参考。

4.学制

专科起点本科基本学制2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弹性学习年限为2-3年。

5.教学基本结构与学分分配

(1)最低毕业总学分

专升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一般为80学分。

(2)教学结构与学分分配:

6.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必须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环节)的学分和所需选修课程的学分,并取得毕业总学分和德、体合格,方能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报送要求如下:

1.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学分制培养方案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培养方案纸质版首页均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2.新增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

3.**部门新增课程教学大纲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4.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电子版);

5.**部门**学期新增课程学习指导书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6.《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附件2-1)(由专业指导委员会出具专家论证意见)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7.《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审批表》(附件2-2)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需分院院长签字并署明日期,加盖分院章。

请将金融学(专升本)培养方案纸质材料及各种相关表格(纸质、电子)报送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东办公室。

联系人:胡燕,电话87571292;E-mail:715728854@qq.com。

附件:制订2018级金融学(专升本)学分制培养方案相关附件

教务管理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