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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7〕8号

各部门: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通用知识、能力和素养,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修订2017级本科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浙财大东〔2016〕223号)(以下简称指导思想)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7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总则》(浙财大东〔2017〕45号)(以下简称总则)文件要求,组织上报通识选修课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选修课程库的构成

通识选修课程是通识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主要由外语交流能力、人文艺术素养与应用写作能力、经管基础素养、自然科学与信息技术、军事体育素养与身心健康素养、通用能力拓展等子课程库组成。通识选修课程的学分数一般为1和2学分。

二、通识选修课程库的来源

1.对《2016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公共教学模块课程进行甄选和优化;

2.各部门申报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

3.经学院审核认定,对增强学生通用知识、能力、素养确有帮助的课程。

三、上报通识选修课程的类别和时间

1.拟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汇总表

各部门甄选、优化、开发通识选修课程,填写《**(部门)拟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汇总表》(附件1)。新增课程和有重大改动的课程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增课程申请表》(附件2),《教学大纲》(附件3)。

2.通识选修课程需求表

各部门根据2017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修订的实际需求,填写《**专业(专业群)通识选修课程需求表》(附件4)。

3.上报时间及要求

希望各部门切实领会《指导思想》和《总则》文件精神,秉承“通专融合、经管特色”的设计思路,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及校友的意见和建议,开设更多适应学院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选修课程。对于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望各部门认真审核,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上述附件1、2、4(纸质和电子版)(签字盖章)、附件3(电子版)上报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东办公室。

联系人:胡燕,电话87571292;E-mail:715728854@qq.com。

林松洁,电话87571124。

附件1:**(部门)拟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汇总表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增课程申请表

附件3: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4:**专业(专业群)通识选修课程需求表

附件5:2016级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公共教学模块课程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17年3月10日

附件1-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