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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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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实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各分院、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教学安排如下:

教学主题

(一)理论教学专题题目:

1、全面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准确阐释当前经济形势和发展前景,认清世界经济调整变化。

(二)实践教学专题题目:

1、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剿灭劣Ⅴ类水共建美丽浙江等主题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2、引导学生关注时事,关心国家大事,围绕热点难点加强思想教育。

二、教学安排与考核

(一)理论课程考核: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在15级、16级学生中进行,共为4个学时。理论教学集中在本学期第10周至第13周进行,具体各班授课时间详见附件2。

考核方法灵活,可采用开卷考试、写论文、口试等多种形式,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任课教师应将课程考核档案材料和授课班级的学生成绩单上交到各分院联络人,由各分院联络人汇总并于6月2日前交至法政分院存档。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如需调课,必须按照学院教务管理制度要求,提前向法政分院申请相关手续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授课师资来源于东方学院形势与政策师资库;

(二)实践课程考核:实践教学在14级学生中进行。由各分院自主安排。

6月2日前,请各分院由各分院联络人报送14级学生实践考核结果和指导教师名单(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法政分院5教517办公室。

6月2日前,请各分院由各分院联络人报送15级、16级学生本学期理论成绩汇总表(需要分院签字盖章)至法政分院5教517办公室。

请相关部门和各分院,认真组织实施,各分院及时将上课安排通知给学生。

附件1:《形势与政策》成绩单打印方法.doc

附件2:16-17-2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安排.xls

附件3: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调课申请表.doc

法政分院

教务管理部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