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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09年10月13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浙财院东教〔2009〕42号

各系、2006级各班:

2006级学生目前已经进入毕业准备工作阶段,为了使学生顺利完成在校学习的各项环节,按时毕业,现将2010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项有关毕业生教学工作信息发布渠道:

1.教务部信息公告栏(文华校区秋实路;下沙校区C楼一楼大厅);

2.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通知公告(http://192.168.80.80/);

3.教务部将通知发给各系教学助理,由教学助理下达给各班级。

学生个人必须主动阅读教务部信息公告栏和教务部内网的信息,保持与辅导员、学习委员有效的通讯联络,以便及时了解各项通知信息,按时完成有关毕业程序。

二、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时间表(见附件1)

三、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环节中需完成上交的材料(见附件2)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0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工作要求

说明

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

2009年11月01—30日

浙财院东教通[2009]55号关于学籍核对的通知

每位毕业生必须进教务系统核对,补充相关材料

毕业生填写学习简历

2009年11月01—30日

浙财院东教通[2009]56号关于填写学习简历的通知

每位毕业生必须上网填写个人学习简历

毕业生图象信息采集

2009年11月17、18日

浙财院东教通[2009]51号毕业生图像采集通知

每位毕业生必须参加拍摄,不得请假

学生进行毕业资格自审(第一次)

2009年11月

2006级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

学生自审

毕业生课程补选

2009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见通知)

浙财院东[2008]41号文关于网上选课办法

浙财院东[2008]40号文关于选修课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

2009年10月9日—2010年5月15日

浙财院东教[2009]38号文关于毕业论文写作安排

总体要求参照浙财院东[2008]48号文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实习

2010年2月28—4月24日

浙财院东教[2009]39号文关于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总体要求参照浙财院东[2006]41号文关于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学生进行毕业资格自审(第二次)

2010年3月中旬

学生自审

毕业前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2010年3月19日前

浙财院东[2008]36号文关于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文

毕业前重修考核报名

2010年3月中旬

浙财院东[2008]43号文关于重修管理规定

具体时间详见通知。跟班修读与自学相结合,教务部统一组织考试

毕业前修读学分核对

2010年3月

毕业实习材料及成绩上交

2010年5月7日

浙财院东教[2009]39号文关于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上交

2010年5月15日之前

浙财院东教[2009]38号文关于毕业论文写作安排

毕业前重修考核

2010年5月上旬

具体时间详见通知(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

奖励学分认定申请

2010年4月26—30日

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关于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在2009年4月30日前申请认定的学分可参予正常时间的毕业资格审核,之后申请的将不纳入正常时间的毕业资格审核

特殊情况学位申请

2010年5月下旬

浙财院〔2007〕183号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

具体时间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公布的时间再定

论文答辩

2010年5月15日之前

具体时间由各系安排

毕业资格审核(终审)

2010年5月下旬

教务部审核

学位资格审核(终审)

2010年6月初

教务部审核

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10年6月中旬

说明:①具体通知见东方学院教务部内网;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完成2009-2010学年注册是参加毕业教学工作的必要条件。

附件2

每位毕业生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环节中需完成上交的材料

1、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反馈表粘贴于毕业实习手册中)

2、毕业实习报告

3、毕业实习作业

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

6、毕业论文(设计)外文翻译

7、毕业论文(设计)

各位综合导师需完成上交的材料:

1、毕业实习教师指导手册

2、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手册

4、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单(与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一同装订)

各位毕业生务必主动与综合导师进行联系,虚心接受导师对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并按要求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所有的文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