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届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公示
时间:2009年05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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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方学院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三届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浙财院东教[2009]20号)的精神,现将评审结果及省级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予以公示。经评审委员会讨论投票,推荐冯晓老师为浙江省第三届教坛新秀奖。
学院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布的比赛结果及省级优秀奖推荐人选持有异议,须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方学院教务部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3天
受理单位:东方学院教务部
联系电话:88922740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教务部
二○○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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