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方学院2008-2009学年优秀兼职教学秘书的通知
时间:2009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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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院东教〔2009〕18号
为了表彰热心参与教学管理工作的兼职教学秘书,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8-2009学年优秀兼职教学秘书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办法及事项予以通知,请各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一、参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各系部兼职教学秘书。评选名额为十名。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严谨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2、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了解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了解系部各专业的教学特点和教学规律。
3、在系主任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本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教务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4、承担兼职教学秘书工作满一学年。
三、评选程序:
优秀兼职教学秘书由系部推荐,由教务部、学院领导综合考评。
各系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优秀兼职教学秘书名单报教务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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