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日常教务类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日常教务类  >  正文
关于征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建议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各分院(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改进教学督导工作,健全和完善学院、分院(中心)两级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教务管理部修订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附件1)。现面向学院各分院(中心)、部门征集建议。望各部门认真组织,面向广大教师征集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3月9日下午4:00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2)统一报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田宇广,电话:87571295;E-mail:282504147@qq.com。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doc

附件2:征求意见表.doc

教务管理部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