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8〕33号
各部门:
为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育综合素养,推进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学分的规定化,制度化,特制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经学院讨论通过,现给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体育锻炼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教务管理部
体育中心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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