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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社会调查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18〕36号

各分院、2017级学生各班: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2017级本科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下同)将于今年暑期短学期进行社会调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学院决定启动2018年度暑期短学期社会调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专业优势和特色方向建设的需要,结合教师自身教学科研的优势申报社会调查项目;

2.社会调查项目要体现专业性、创新性、实践性,引导学生发现个人职业兴趣,结合专业教育,做好个人学业规划;

3.通过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指导学生运用《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用写作》、《统计学》、《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等课程的分析方法和写作技能,对社会调查过程中的所见所闻进行思考,并形成调查报告的实体成果。

4.社会调查的项目面向已学完大一课程的本科生,侧重基础实践能力的训练。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分院统筹组织各专业的项目申报,由专业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暑期社会调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交至所在分院,由分院审核签署意见后于6月12日前统一提交教务管理部备案,同时请将申报表电子版汇总至教务管理部;

2.教务管理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立项公布;

3.2018年项目实施与管理相关支出从各分院专业建设经费及专项经费中列支;

4.分院统一组织学生选择参加立项项目。未参加立项项目的学生可自行选择学生所在分院公布的2017级本科学生社会调查主题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8〕37号)。

三、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与考核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参与项目的学生组织管理、成绩评定、成果提交等事务;

2.项目完成后,学院将对项目成果进行鉴定。对于符合暑期社会调查要求的项目,学院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浙财院东〔2011〕13号)进行工作量的认定与核算。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暑期社会调查项目申报表

教务管理部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