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23〕18号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2022级杨妮等168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含上学期申请已进入实验班学习的17名财务管理(CMA)专业学生和17名会计学(ACA)专业学生,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3月15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
教务管理部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