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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浙财大东〔2022〕52号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经研究,为提升学生修读微专业的积极性,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建设微专业,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4月20
日期:2022-04-25 点击:
15
2019-1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安排(定期更新)
日期:2019-11-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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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浙财大东教通〔2025〕43号各部门,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1〕100号文件),对选修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院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已参加过补考及缺考、旷考、考试违纪者,不得申请该选修课程补考。申请参加补考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选修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具体要求如下:1.学生选修课课程补考申请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凡申请补考者,须提供成绩...
日期:2025-05-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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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为引导当代大学生理解当代中国,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加深对中国理论和中国实践的认识,能够用鲜活、形象、生动的短视频向国际受众立体呈现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经验与智慧,同时为配合浙江省教育厅举办的省级A类学科竞赛“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 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英语短视频大赛浙江省省赛,选拔优秀外语人才,特举办我院第二届“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
日期:2025-05-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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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
浙财大东教通﹝2025﹞41号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满意度调查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25〕37号),现对积极认真参与调查的同学进行抽奖奖励。本次抽奖,参考了评语内容、完成调查时间,最终抽取了包雨涵等40名积极参与调查、认真填写评语的同学,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请获奖学生凭学生证到行政楼A111领取奖品,务必于2025年5月16日前来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附件:202...
日期:2025-05-08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