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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浙财大东〔2025〕112号 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经研究,为提升学生修读微专业的积极性,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建设微专业,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6月30
日期:2022-04-25 点击:
15
2019-1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安排(定期更新)
日期:2019-11-15 点击:
16
2026-07
浙财大东教〔2026〕54号各二级学院、2024级各班学生、2025级各班学生: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现安排申请修读空间智能等5个微专业的报名工作。一、开设专业学院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可在本轮报名中申请修读空间智能微专业、集成电路与智能应用微专业、大视听内容创意与生产微专业、OPC创业运营与管理微专业、数智时尚设计与传播微专业。微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请在“...
日期:2026-07-1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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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
浙财大东教通〔2026〕71号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6〕86号文件)的规定,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拟同意2025级沈奕汐等62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7月10日—7月15日。公示名单见附件。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96教务管理部2026年7月10
日期:2026-07-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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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
各二级学院、各位教师: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课表(部分)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课表,请认真核对本人课表信息,如发现漏排课程、课时有误等情况,及时报告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各二级学院书面汇总后,统一交教务管理部处理,其他方式及教师个人的课表调整申请教务管理部将不予受理。为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课表准确和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课表非冲突问题不予调整,如因特...
日期:2026-07-08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