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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浙财大东〔2022〕52号各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经研究,为提升学生修读微专业的积极性,鼓励各二级学院申报和建设微专业,微专业试点运行期间暂不收取学分学费,请遵照执行。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微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4月20
日期:2022-04-25 点击:
15
2019-1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通识选修课教学计划安排(定期更新)
日期:2019-11-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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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浙财大东教通〔2024〕95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班级:现公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缓补考总监考和巡考安排以及总监考与巡考职责,望知悉。考试时间总监考巡 考9月18日(周三)杨丽霞潘霄雅9月19日(周四)胡国庭王 侦9月20日(周五)汪风易周春霞教务管理部2024年9月14日 总监考职责一、课程期末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试场的考试秩序负责。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
日期:2024-09-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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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浙财大东教通〔2024〕94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1〕107号文件)的要求,经转出、转入二级学院院审核同意,教务管理部复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拟同意苏鹏程等30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9月14日—9月20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9月20日15:30之前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交教务...
日期:2024-09-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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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浙财大东教通〔2024〕91号各部门、学生各班: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必修课程缓补考由教务管理部在每学期初组织,其他选修课程补考参加下一轮该课程的期末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必修课程缓补考组织安排(一)考试时间本学期必修课程的缓补考定于9月18日至9月20日进行,缓补考安排表见附件,请学生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联系。(二)考试要求1.考生须携...
日期:2024-09-12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