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12 09:41:56  来源:   点击数:

浙财大东教通〔2024〕34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内涵建设,规范教学秩序,加强课堂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学院特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对新文科、通识必修课、思政类等课程,行政老师兼课较多课程、外聘教师承担课程进行重点听课评价,以评促教;对本学期各开课部门基本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查促建;针对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加强教风建设、教学规范学习等)召开师生座谈会、研讨会,引导师生共同关注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优良教风和学风。

一、活动内容

(一)期中考试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考风考纪、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

(二)教学观摩、研讨和学习

重点组织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的课堂观摩、听课、教学研讨等活动,通过相互学习,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三)教学检查

1.教学大纲和学习指导书内容、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检查。院督导委重点检查课程教学大纲、学习指导书的规范性、完整性、思政元素融入情况等;马工程教材实际使用的落实情况。本学期使用马工程教材进行授课汇总表见附件1。

2.通识课平行班授课教学进度检查。各二级学院(部)督导组根据教学大纲对平行班授课教学进度是否一致进行检查。本学期通识课平行班授课汇总表见附件2。

3.实验课程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平时实验记录、实验报告批改、实验项目执行情况、实验课调课与上课时间的规范情况等。

4.师生座谈会,院督导委、督导组两级联动召开学院学生座谈会,各开课部门结合专业特色,就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召开本部门师生座谈。

二、活动时间

教学周第8周到13周,第8周是期中考试。

三、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学生和相关管理人员。

四、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期中考试情况检查和实验课程教学检查由各开课部门组织与实施,教务管理部协调有关工作。期中考试结束后,开课部门需结合期中考试情况,认真解决课堂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学生对课程每个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二)教学观摩、听课、教学研讨的范围是新文科课程、微专业课程、通识必修课程、思政类课程、行政老师兼课较多课程、外聘教师承担课程。以上课程本学期开课课表见附件3。

1.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创业学院、体育部及二级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系主任都必须参与听课。

在本次教学观摩、听课、教学研讨范围内的课程听课总次数不少于3次(其他2次听课自行安排),每次1-2课时,并及时在翻转校园里记录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2.各开课部门安排开展公开观摩课,并有组织地开展观摩听课和教学研讨活动。各系(教研室)至少开展教学观摩活动1次,作为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档案备查。

3.学院教学督导的听课由督导委统筹安排,并报教务管理部备案。

4.各开课部门需填写听课安排表(附件5),并于4月18日前报教务管理部(评估中心),经汇总后,向全院公布。各部门落实情况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确因故不能按计划听课或组织教学观摩,请至少提前三天向教务管理部(评估中心)提出更改方案。

(三)开课部门在“教学质量月”期间,至少就提升教学质量相关主题进行师生座谈会2次。

(四)二级学院督导组成员在“教学质量月”期间,应积极参与到本部门的活动中,督导结合,以导为主,促进本部门教学质量持续上升。

(五)学生座谈会收集的教学相关意见,应反馈到开课部门,开课部门督促任课教师落实整改,督导应后期跟踪整改效果。

五、宣传和活动总结

“教学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开课部门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开课部门需总结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主要举措、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报教务管理部,总结表模板见附件6。教务管理部将联合院督导委择期召开“教学质量月”活动经验交流分享会。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马工程教材授课汇总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通识课平行班授课汇总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点听课课表

附件4:课堂教学检查情况录入操作方法

附件5: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点听课安排表

附件6: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月”活动总结表

教务管理部

院督导委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