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2011〕109号
各分院、中心、部(室):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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