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双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管理的组织
我院双专业双学位班的教学管理由教务管理部负责组织,教务管理部和双专业所在分院共同实施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监控。
1. 教务管理部的管理工作
(1)组织双专业的报名与修读资格审定;
(2)安排双专业教学班并公布修读学生名单;
(3)组织双专业学生注册与收费;
(4)安排开课计划、下达教学任务、课表安排;
(5)组织双专业学生选课、学分免修审核;
(6)负责成绩管理、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
(7)负责组织双专业课程考核工作;
(8)负责双专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证书发放、组织双学位申请与资格初审等工作;
(9)负责双专业学分学费核算;
(10)负责双专业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发放。
2. 双专业所属分院的管理工作
(1)开展双专业建设,负责制定双专业培养方案;
(2)落实各学期双专业教学任务;
(3)组织课程建设与教学过程管理;
(4)组织双专业实践教学工作;
(5)负责双专业学生班级的组织与管理,选聘双专业指导教师,开展专业指导。
二、双专业注册程序
1. 每学期初,教务管理部公布各双专业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与学分数,组织学生选课,统计学生选课学分数,出具双专业学分学费缴费通知书,交双专业所属分院。
2. 每学期第一周各双专业所属分院组织双专业学生报到,并把缴费通知书发给学生。需要注册双专业的学生按要求一次性将学费存入学院指定的收费账号,并把存款凭条交双专业所属分院,进行本学期双专业注册预登记。
3. 双专业所属分院把学生缴费存款凭条汇总后,交教务管理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由教务管理部完成双专业学生本学期注册手续。
4. 双专业学分学费标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我院发布的各年级开设双专业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双专业课程教学班的组织与教学要求
1. 根据学生申请修读课程的情况,以班为单位开设课程教学班,原则上30人(含30人)以上单独开班,低于30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插班听课。双专业教学主要安排在晚上、双休日和假期完成。
2. 双专业课程教学要求按照我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教学大纲、教案、课堂教学、课程考核、试卷命题与批阅等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参照一专业要求执行。
四、综合实践环节要求
实践教学环节是双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双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根据学院双专业培养方案,双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共12学分,包括:阶段实习2学分、毕业实习4学分和毕业论文6学分。
1.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
(1)阶段实习安排在第四学期暑假进行,累计实习时间不少于4周;
(2)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六——七学期进行,累计实习时间不少于6周;
(3)毕业论文安排在第七——八学期,累计写作时间不少于12周。
2. 实习工作要求
(1)阶段实习
双专业阶段实习,每位学生须根据阶段实习手册要求记录实习内容,并撰写阶段实习报告。指导教师须按照阶段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阶段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阶段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须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考核。
(2)毕业实习
双专业毕业实习,每位学生须根据毕业实习手册的要求记录实习内容,并撰写毕业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各分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对毕业实习成果的形式作出规定。
指导教师须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须完成对学生的实习考核。
3. 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1)双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包括文献综述和论文正文。文献综述与毕业论文的格式和撰写规范参照一专业要求。
(2)完成文献综述撰写工作是双专业毕业生进入论文正文撰写阶段的必备条件。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确定选题,查阅相关方向的文献资料不少于10篇,完成文献综述的撰写。文献综述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根据毕业论文的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撰写8000字以上毕业论文一篇。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经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后进行答辩。
(4)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毕业论文各项工作,严格把关,及时作好指导过程记录。
五、双专业教学工作量核算与酬金发放
1.双专业理论课工作量(含重修或补修单开班)
(1)理论课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有关第一类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2)跟班重修(补修)的教学工作量计算:20人以下,2学分的课程每生补贴1当量,3学分的课程每生补贴1.5当量;20人(含)以上,2学分的课程补贴25当量,3学分的课程补贴35当量。
(3)理论课补贴工作量:按课程教学基本工作量计算后乘以系数0.3计算。
2.指导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量
(1)指导阶段实习以每生次1当量计算。
(2)指导毕业实习以每生次2当量计算。
(3)指导毕业论文以每生次6当量计算。
3.双专业其它教学工作酬金
(1)双专业毕业前重修考试命题与阅卷酬金参照一专业标准执行。
(2)双专业课程考试考务工作酬金参照一专业标准执行。
(3)周末双专业课程教学工作补贴为每人每天40元。
4.酬金发放方式
双专业教学工作酬金发放参照第一专业教学工作酬金发放办法,即“按月预发、学期结算、年度清算”。由教务管理部进行教学工作当量核算与汇总,双专业所在分院共同审核后,报学院计划财务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个人所得税的征缴按照有关办法执行。
六、双专业教学经费安排
我院双专业教学经费来源为每学期注册修读双专业的学生缴纳的学分学费。双专业经费用于双专业办学成本的补偿,以班养班。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课程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课时费、教学参考资料费、试卷命题费和印刷费、考核工作发生的费用等;
(2)双专业实践教学组织、实践教学改革工作、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
(3)双专业建设发生的费用,包括双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双专业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活动中发生的费用等;
(4)双专业教学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包括各种教学管理资料和文件的制定与印刷、办公费用、管理人员加班劳务费用等。
1.双专业所属分院教学管理费
每学期学院按照双专业注册学生缴纳学分学费的15%划拨双专业教学业务费到双专业所属分院,用于双专业教学组织与管理。经费支出范围包括:
(1)双专业建设发生的费用,包括双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双专业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活动中发生的费用等;
(2)双专业实践教学组织、实践教学改革工作、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
(3)双专业教学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包括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费、各种教学管理资料和文件的制定与印刷、办公费用、管理人员加班劳务费用等。
2.双专业教学专项经费
(1)专业指导费:10元/生*年,按培养期2年发放到双专业所属分院。
(2)实践教学经费:50元/生,在双专业学生毕业学期发放到双专业所属分院。
3.教学任务管理费
没有招收双专业学生的分院承担学院双专业教学任务,由学院每学期从双专业经费中按照100元/学分的标准给予教学管理补贴,用于双专业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4. 课时费
全院双专业课程教学安排由教务管理部统筹组织,教学工作量酬金由教务管理部统一核算,酬金标准参照本细则第五条执行。
5. 其它管理费
(1)全院性双专业教学组织与管理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教务管理部负责安排经费支出。
(2)学院每学期根据双专业教学管理任务的工作量,根据“按劳取酬”的原则,核发劳务费。
七、附则
1. 本细则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原学院所发有关双专业管理的浙财院东[2006]23号、浙财院东[2008]14号、浙财院东[2008]18号、浙财院东[2008]83号等文件全部同时废止。
2. 本细则由教务管理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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