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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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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收费专题-什么是学分制收费
时间:2008-07-11 19:00:47  浏览次数:  来源:

二、什么是学分制收费?

答:《浙江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条关于学分制收费的规定是这样的:学分制收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在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每生每学分的最高标准;专业学费作为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原规定的学年学费。

第五条规定:学分学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计算,专业学费按学年计收。

第六条规定:计费学分为四年制160学分、五年制200学分。学生毕业时所注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在计费学分以内的,按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超出计费学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学分学费。

第七条规定:学生在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外要求加修课程、跨专业选修或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学分的,免收专业学费,可按所修课程的规定学分收取学分学费。

第八条规定: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如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年中第一学期发生的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收取,第二学期发生的按前后专业学费的简单算术平均数计收。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多还少补。

第九条规定:学生发生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情况,学校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批准的,全额返还其专业学费,在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后批准的退还50%专业学费,第二学期内批准的可不予退还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按实际所修课程规定的学分多还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