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浙财大东〔2014〕224号)文件精神,经民主评议和推荐,结合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现,现将部门2016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优秀:田宇广、李鑫益
合格:翁淑曼、应青苑、胡燕、查春月、杨志宏、张妙良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6日-3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管理部部长反映。
教务管理部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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