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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度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5〕72号

各分院、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136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学院将于11月下旬组织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为2015年立项的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本次结题检查对象为2014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无法按期参加结题检查的项目请于11月10日前提交《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参加检查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均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项目汇报材料(可制作PPT,时长不超过5分钟),由教务管理部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

三、检查材料

1.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组需上交《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参加结题检查的项目组需上交《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东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日志》。

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的填写内容请规范依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指标和结题验收指标(详见附件二)。所有书面材料、PPT等电子资料,请各项目组交至项目所属分院,并以分院为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之前上交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东办公室)。

请项目所在分院与项目指导教师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中止经费投入。

教务管理部

2015年11月2日

附件一:项目检查名单

附件二:中期及结题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