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22〕137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综合作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积极推进我院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引领学生正确认识劳动教育的价值;极探索具有学院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丰富劳动教育实践载体,积累职业经验,引导学生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具备必要的劳动能力、发展基本的劳动思维、塑造优秀的劳动品质,培育学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将校内与校外、课内与课外、线上与线下多个维度融入劳动教育,整合学院、社会、家庭、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综合实施的劳动教育格局,形成劳动育人合力。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2022年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应满足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
(一)活动场地。具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所需的场地,能同时接待一个班级学生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室内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活动场地地点在校区所在设区市内。
(二)劳动项目。基地可以常年稳定开展劳动教育实践,至少具有2个以上适合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的实践项目,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三)师资配备。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劳动教育实践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四)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
(五)配套设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的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可供学生开展劳动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实践活动场所仪器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设备、器材布置科学、规范、合理。
(六)规范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健全,日常运转经费能够足额保障,社会评价好。
三、建设项目经费
获批院级立项的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将资助项目建设经费2万,建设期2年。
四、基地申报办法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与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单位一起填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见附件)。
五、申报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应包括《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1164457790@qq.com。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管理部,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管理部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