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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第一批特色专业2013年建设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15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管理部

浙财大东教〔2014〕62号

各分院:

根据《关于公布东方学院第一批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的通知》(浙财院东教〔2011〕2号)文件规定,现将建设经费下达给各项目建设单位。

一、2013年度各特色专业经费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

所在分院

专业名称

专业负责人

经费(万元)

1

金融与经贸分院

金融学

李 忠

2

2

财税分院

财政学

樊小钢

2

3

工商管理分院

物流管理

董永茂

2

4

会计分院

会计学

冯 晓

2

5

信息分院

电子商务

姚建荣

2

6

法政分院

法学

杨大春

2

7

人文与艺术分院

汉语言文学

陆 芸

2

8

外国语分院

英语(经贸)

曹道根

2

合计

16

二、经学院审定下达的特色专业建设经费,必须用于特色专业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支出,不得挪至他用。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建设资金的核算和管理,按项目单独核算,并按预算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以上第一批特色专业负责人持原有经费本至计划财务部办理经费拨入。

联系人:应青苑 联系电话:87571127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