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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浙江省 “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年03月11日  浏览次数:  来源:教务部

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3月初学院组织了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经专业申报,所在部门推荐,专家组评审,第一轮评审结果为推荐电子商务专业作为教育厅备案类项目,尚余2个备案项目名额。现将补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与推荐条件详见《关于申报浙江省“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浙财大东教通【2014】8号)(http://10.1.12.31/ReadNews.asp?NewsID=2999)

2.推荐名额

各分院依据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分院“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和东方学院第一轮新兴特色专业评审反馈信息,推荐增补本分院相关的本科专业1个。分院两轮推荐项目总数不多于2个。

3.评审程序

此次补报项目将与第一轮评审未入选项目一同参加第二轮评审。补报项目负责人请准备5分钟的项目陈述。第一轮评审未入选项目如有较大内容调整亦可申请进行补充陈述。

4.申报时间

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浙江省高等学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一式10份、《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务管理部,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联系人:赵选泽,联系电话:87571294,电子邮箱:jwgl@zufedfc.edu.cn。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管理部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