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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型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25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浙财大东教〔2022〕4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规范院级教学型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团队进展情况,确保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质量,推进建设成果的交流与总结,现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型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检查依据和标准

(一)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立项协议书(附件2)

、检查办法和程序

(一)二级学院(部门)检查

1.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型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进展情况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型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中期研究报告》(附件4)、检查档案目录(附件5)。

2. 各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书的安排与进度,对项目研究进展、实施情况、已有成果等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检查后在《进展情况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部门)章。

(二)学院检查

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开展项目汇报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相关二级学院(部门)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进展情况表》、《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型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中期研究报告》、检查档案目录(均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检查档案资料(电子版)报送教务管理部。

联系人:钱苏蕾,A105,电话:87571287。

教务管理部

2022年5月25日